註冊時間: 2008年 4月 1日, 22:25 文章: 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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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陸軍野戰勤務準則 1935年版(第三冊) 作戰級-高階指揮準則
FIELD SERVICE REGULATIONS VOL. Ill OPERATIONS—HIGHER FORMATIONS 1935
索引
第一章:武裝部隊的組建與指揮 1-1:戰爭的本質 1-2:如何在戰爭中控制武裝部隊 1-3:戰爭之準則 1-4:軍事力量的指揮統御
第二章:會戰之準備
2-5:綜合考量 2-6:海外遠征 2-7:展開登陸 2-8:海外基地與通信聯絡線
第三章:戰役之預備
3-9:戰略性偵查 3-10:起手調兵 3-11:戰略之機動 3-12:作戰計畫 3-13:接觸與展開戰鬥序列
第四章:高階編隊戰列的指管控制
4-14:指揮官 4-15:聯絡官 4-16:指揮所的選定與移動
第五章:攻勢戰鬥
5-17:攻勢展開與戰線穿透 5-18:攻勢之準備 5-19:主攻勢 5-20:預備隊 5-21:裝甲機動編隊的攻擊 5-22:追擊戰 5-23:空軍部隊
第六章:防禦戰鬥
6-24:綜觀概說 6-25:防禦線的組織與準備 6-26:逆襲戰
第七章:撤退戰
7-27:綜觀概說 7-28:撤退的決定 7-29:爆破與處份
前言
本書是英國陸軍野戰勤務準則(1935年型)第二冊的補充本,相對於第一與第二冊的基層戰術,本書將更為聚焦於高級大戰術~作戰層級的不同武力之聯合行動、編隊、應用層面。本書是由英帝國軍事委員會所編,而1934年型之訓練準則,應於領受本準則後悉數廢除。
第一章:武裝部隊的組建與指揮
1-1:戰爭的本質
1.一國必須為了保護其國家利益與安全,乃至於參與到國際社會體系之中,為了扮演好這些角色,國家便有可能單獨的、或著與其盟友一齊,與另一個國家或國家集團進入對抗的形勢。為了要達到其政治之目的,使對手屈服或妥協於我方之主張,國家必須得使盡其一切手段發揮影響。
這意味著國家將對其異議對象施以外交、經濟、財政、商業等各種可能的施壓手段,乃至於最終不得已時,使用海、陸、空的武裝力量以遂行其目的。
然而,武裝部隊僅僅是眾多用以達成成功的政治結論與外交妥協的其中一種手段,軍事力量的使用將使敵對國或集團的意願遭到挫折並改變:同時在外交、經濟與其他手段的壓力下,使我方的盟友獲得鼓舞並羞辱敵國的威望。
2.一個國家的終極戰爭目標,應是迫使敵人放棄其原本之目標,撤回其武裝部隊,並且願意考慮我方所提出之和約。為了要達到上述目標,可想而知敵國會持續抵抗直到被我方壓倒,這種壓倒的形式可能是我方佔領敵國土的一部份、或著是敵國土的全境、或著是打擊其海陸補給線與通商路的致命節點,使其不得不為其國家自身的存亡作考慮;或著是以武力嚇阻敵國,使其瞭解到他們所提出的政治主張在我方的介入下,不可能在任何意義上實現而妥協。
而海、陸、空軍的聯合行動將會為了遂行我國之意志,粉碎敵人的抵抗。在這樣的過程中,我們經常得通過擊潰敵人的武裝部隊來挫折其力量,使其無法保有選擇或談判之籌碼,或提出符合其利益之要求。
空軍,可以迅速且直入敵國中心的脆弱心臟部位,使敵人的抵抗遭到軟化,並加入到海軍與陸軍的聯合行動中挫折敵人。因此在決定發動一場戰爭的政治決策中,政府與議會勢必得投入足夠的資源及人力,並與三軍首腦部密切合作,去發展並強大的武裝力量以準備戰爭。
3.海軍,控制著海洋這條支撐著大英帝國的高速公路,以及聯結我帝國在全球任何一角落的利益之角色;控制海洋聯絡線是我國於戰爭時期最首要的國策目標,而陸軍則必須臨陣當先地,投射到任何地方去防禦海軍基地以供我國海軍展開行動。在我國的海權沒有遭到敵人有效打擊挑戰的情況下,我方的絕對制海權也將使我國陸軍能夠以最有效率的方式投射到地球上任何一處,不論是攻或守,以確保遂行我帝國之國益。英帝國有著太多的資源、利益散布在世界上需要保護,一方面要保護這些資源需要妥善決斷分配兵力;但另一方面我國陸軍受益於海權帶來的高機動性,因此能夠以絕佳的效率迅速集中於任何一點。
然而,我國的所有遠征行動都必須非常小心地計算損益得失。大部份的主要戰爭中,大英帝國都會有非常多的盟邦聯軍助陣,同時我們也經常得作為某個聯軍組織的成員之一而派兵,這意味著英國軍事武力的使用經常是會關乎到國家的、甚至聯盟總體的、具有高度政治敏感性的議題。總的來說,英國軍事武力的核心乃是奠基於海洋政策之上,不論我帝國是單獨出戰或著拉幫結派助陣,這點應該也被所有陸軍軍人牢記在心。
4.不論戰爭是以何種形式展開,而軍隊又是如何建置展開,我國陸空兩軍之間應該盡可能的密切合作進行聯合空地戰鬥。陸軍需要為空軍佔據並防禦住可用的空軍基地───而空軍則以基地為據點前往打擊敵軍地面部隊與通訊網───因此空軍應與陸軍在各方面建立協商溝通的合作平台。
5.近年來,各種新兵器的開發使我國陸軍的機械化程度顯著地提升了,但除了機械化部隊在戰略上與戰術上所帶來的種種野戰優勢以外,指揮官諸君也應當小心考慮到這些機械設備會消耗大量的、我們國家有限的戰爭資源。這種龐大的戰爭物量消耗,唯有動員了國家總體的產業能力才得以滿足其缺口,也因此在承平時期,相關的民間產業動員計畫就應該預先擬定以備不時之需。一個戰爭機器應當在產業的指導與人力的運用上明智地考慮,這也是為什麼英國軍人應該時常關心我國產業界的發展與庶民生活的運行。一個英國軍人應當能理解,要如何將民間力量轉用到軍事目的上,並且在各領域上發揮最大效能之方法。
6.儘管在戰爭中使用毒氣已經在1925年的日內瓦公約中加以禁止,但是並不是所有列強國家都已經批准並加入此一公約體系。因此當戰爭爆發之際,英政府會盡可能的與其盟邦,避免對公約未簽訂國使用生化武器,並遏止其使用的意圖。
即使全世界的輿論觀點均反對將毒氣使用在戰爭中,但是一部份國家可能會輕率不計代價的,或著是一部分中立國面對強大的敵人軍事威脅時而會不惜將這種武器投入戰場,不論其敵人或自身有無簽署日內瓦公約,公約都可能在緊急狀況下遭到違反。因此每一個指揮官都必須作好準備,讓他的單位能夠隨時面對敵軍可能的毒氣威脅。關於毒氣防禦的一般軍事原則,請參照本35年式野戰勤務教令第二冊第二章40頁。
如果敵軍決心使用毒氣,不論是在其本土、作戰基地或著某一戰區上,我們大致可以認為唯有航空器將不會受到毒氣的影響而能正常作戰,其他單位應無法長期在毒氣影響範圍下戰鬥,所以可以想見這種毒氣進攻通常會發生在宣戰的瞬間,敵軍將以毒氣攻擊遲滯我方以爭取給他們的武裝部隊動員、集中的機會。
7.平民與一般人正常而言不應該被捲入與敵方軍事部隊的戰鬥之中,但考慮到如果發生了毒氣攻擊這一類狀況時,則一定要有相應的民防工作在承平展開,並生產充足的防毒裝備以供應給所有人口。
1-2:如何在戰爭中控制武裝部隊
1.武裝部隊的統率必須要有統一而直接的指揮權。而政府透過日常的演習活動、並與三軍首腦密切協調,制定戰爭方略並提供軍方必須的人力與物力以供軍事行動之用。
2.我大不列顛的法定三軍首腦,分別為第一海務大臣(海軍總長)帝國參謀本部總長、空軍總參謀長三人。三軍為求圓滑的聯合行動,這三位大臣將密切地與彼此接觸合作,協調三軍事務,而非獨自為戰。當戰略或政治決策下達之際,在必要之際政府將會在帝國防衛委員會之下,成立一個總參謀長聯席小委員會以供三軍協作。此一小委員會的決策最終將會受政府的官方公認,制定成為相應之政策並據此實施作戰。
3.所謂戰爭狀態,在我國是透過皇家宣言之公告而成立。在任何外國勢力決心佔開軍事行動,以侵犯英皇陛下任何一處領土的時間點,此一行為就將被認為是對英國宣戰,這時候最靠近現場的高級指揮員,便有義務與責任去採取適當的行動,去防衛其指揮部、視情況保障需要的國家利益,並盡可能迅速地向政府高層回報最新狀況。
4.當宣戰已決之際,執行軍事計畫的權力便從政府轉移到了海、陸、空三軍與他們的首長大臣、及各戰區司令官肩上,這些高級將領乃受英皇陛下與他的政府所委任指派。
各軍種及戰區參謀長將透過帝國總參謀長的指導,並受內閣戰爭部秘書之節制,以保證每一位指揮官的行動、指示均是經過政府授權,且指揮官也可以集中其精力在軍事項目的指導工作上,使他所接收到的資訊均是對完成其任務有益而相關的材料。指揮官應為其決行的會戰計畫負全責,並接受來自政府的命令,必要的話應盡可能反覆確認命令的真切性。
1-3:戰爭之準則
1.大戰略乃為將全國力量妥善分配於最有效率、最有用、最符合國家方針的一種管理藝術。大戰略包括了外交、經濟壓力的使用,以及和盟國達成適合的一致立場,國家工業產能與人力資源的動員組織,最後就是海陸空三軍部隊的展開與聯合行動也是大戰略的一部份。
2.在此框架下,戰略計畫的核心理念精神,可以根據過往歷史的經驗總結為幾點,但話先說在前頭,任何「定律」的觀念都應該是我們儘量避免的。然而,本書又必須要使讀者能清楚理解到他們進入戰爭時應該遵守的基本規範,而在同時又能使讀者理解到作為一個指揮官必須知道,不論戰略或戰術,都沒有一個如同自然定律或法規那樣可供遵守的定則,畢竟戰爭不是科學,只要能保證固定的條件就永遠能產生固定的實驗成果。要說的話,戰爭之規則也許更像是某種遊戲規則,同樣是犯規但根據比賽的狀況也許會有重判跟輕判的不同懲罰結果。先人過去的成功經驗會導致我們誤以為不這樣作就會帶來風險與失敗,但實際上許多成功的作戰計畫,卻不是拿著教科書照本宣料制定出來的。
3.以下將一些最有用且重要的戰略計畫與行動準則列出。
I.方向原則。戰爭全體與作戰本身之計畫,必須要盡決定其終極目標,並堅決執行之。當國家總體的戰爭目標已決定時,發動會戰的政治目的將更加的明確,例如將敵軍從某地驅逐,或著佔領敵國的首都,或著是封鎖切斷其海上與陸上的資源物流網,或攻擊敵國所關切的國家利益所在,或更延伸的方向比如支援我國的盟邦戰鬥,或著是去保護我國在世界上某處重要的國家利益等等。目的也有可能是以上幾點的複合產物。這些目的可能會導致我國需要展開一支或多支遠征軍,前往挫敗敵人武力、佔領重要的戰略點,而每一場遠征都必須給予不同的作戰目的予以決行。要選擇正確的作戰目標以符合戰略需求,需要指揮官的優越知識與決斷力,這個作戰目標必須是能在當前合理的、可動用的軍事力範圍內能達到的項目,而又同時是經過妥當計算為最符合戰略需求與資源損益的結論,才能成為一個好的作戰或會戰方案。當目標既已決定,就必須盡一切的努力,在可能的範圍內持續且不間斷地實施,直到該計畫最終結束為止。
II.集中原則。本節所談判的是第二個戰略準則,那就是集中的原則。指揮官應當盡最大的努力───不論精神的、肉體的或物質的───任何可用的戰鬥力集中展開於最具決定性的時間、地點之戰場上,以達成作戰目標。這也代表我軍應當在各方面與各軍種、各國家聯合作戰,與軍民領袖一同聯合作戰,與海軍、與陸軍、與空軍、以及與軍隊各個部門單位一同聯合作戰。而集中原則的延伸層面上,就意味著要在次要戰場將手中戰力經濟地使用:我軍可以從主戰區派出一些分遣隊展開多面戰場,使敵軍不得不為了安全上的顧慮而分兵阻擋之,或著拱衛我主力部隊免遭敵軍威脅。這種分遣隊應該規模夠大到足以達成其目標,但又不致於大到會削弱我軍主力在主要目標上的戰鬥力為佳。
III.保全原則。對致命脆弱節點施以合理的安全保障乃是一切會戰計畫應考慮的根本部份,不論是國家或著軍隊來說皆極其重要。對弱點加以保衛在另一層面上,是為了使我方能有足夠的資源、保有行動選擇的自由。以國家大戰略的角度來說,對敵軍空襲或海上登陸而進行本土防衛準備是為了保障國家發動總體戰的軍事能力;那以純軍事的角度來說,保障我軍的基地與交通聯絡線就是為了使軍隊能保有續戰的能力。這原則當然不是叫你避免冒一切危險,大膽行動乃是贏得戰爭的重要元素之一,而最佳保全我軍的方法,便是在攻勢中擊潰敵軍,進一步威脅敵軍的保全,剝奪其行動選擇的自由。
IV.主動原則。勝利顯然不可能只號被動防禦得來,所以採取攻勢行動將會是戰爭的基本形式,當情況條件符合時我方應該盡可能挑起攻勢。然而這不代表著所有的時候都需要冒進地發動攻擊,而是應該在我方佔據絕大優勢時,有眾多選擇的行動自由時,高昂的士氣、戰鬥力也足夠使敵人遭到壓倒等條件配合時,才應當展開攻勢作為。
V.奇襲原則。出其不意是戰爭中最有效的武器,通常能對敵方士氣造成重大的打擊;我軍應盡可能營造使敵方出其不意的形勢,這可以攪亂敵方的既定計畫,並迫使敵人得匆促且無準備地在短時間內展開應對行動。然而奇襲的效果通常是與時間的長度成反比,隨時間的流逝敵軍必然會對我方奇襲採取有效的反擊措施進行因應。另一方面戰略上也有可能在承平時代透過新資源、新兵器的發展,或著是藉由密集的準備、工業生產的有效組織、動員計畫的快速實施等,皆有可能達成某種形式的奇襲效果。除此之外我方更可以透過保密的與公開的情報混淆敵人,使其遭受矇騙,搭配我方出其不意的反應速度與行動方針使敵人遭受到奇襲效果。如果不能好好把握奇襲狀態進行有效善用的話,其效力將會迅速消失───例如說,當一場奇襲攻擊由於預備隊的不足而無法及時擴大戰果,或著是新武器在未經完整測試與累積數量之前便投入戰場曝光,這種準備不足的奇襲往往是事倍而功半的徒勞無功。
VI.迅速原則。在各種意義上,我軍如何能更快的採取行動而領先於對手,這種能力概括可稱之為機動力,機動力是戰略準備與執行層面上極其重要的一個環節,其重要性甚至可以說超出了作戰層面而有戰略層面的意義。機動力可以透過良好的訓練、良好的組織、良好的紀律、良好的參謀作業、以及指揮官的技巧和意志力來進一步地發揮。
總而言之,身為一位高司參謀人員,你若欲實施成功的戰略計畫就必須注意:
#明智地挑選一個具體可行的作戰目標。 #集中所有你可能運用的資源去遂行目標。 #經濟地、技巧地節約兵力,但又足夠保全你的弱點與交通線,以作為你發動攻勢的良好發起點。 #不放過每一個可以給予敵人奇襲的機會,並運用機動力去迅速發揮奇襲效果。
這些原則在戰略或戰術上同樣有用(詳見1935年型野戰準則第二集第二章11節),總結起來雖看似簡單,但是各種要素複合起來之後就會變得需要詳加考慮、計算的複雜問題。例如說,時間與空間的取捨計算,地形與高度等地理條件,我軍部隊的數量、士氣、裝備等狀況,甚至也要考慮敵人的,而敵人的軍情又通常是我方無法全盤掌握的。敵人的目的與計畫也幾乎是很難事前查知而只能靠推測估計。補給的問題、調兵遣將的實務困難,諸如此類等等。這些要素都應該被每一位指揮官列入他的作戰規劃中考慮,而參謀人員也必須去解決這些問題,並考慮另外兩個關鍵要素───政治的需求與盟友的需求而作判斷。
1-4:軍事力量的指揮統御
1.關於領導統御的才幹需求,在舊版1933年訓練操典第二章第二節中便已經有很好的詮釋。這些人格特質將會是所有層級指揮官所應具備的良好典範,一言以蔽之:部隊野戰參謀、高階司令員必須具備盡可能廣博的通才知識,從社交應對到軍事問題皆能通曉。現代戰爭已經不再是單純的軍事問題,一場大戰很可能會影響到整個國家的國運,牽連所有國民百姓捲入戰火,而顯然地民間聲浪也將會直接地影響到軍事作戰的制定。一位高階指揮官必須要懂得衡量政治之輕重,即使他應該也能懂得用純軍事的專業眼光考量戰爭議題。指揮官必須要懂得入世考慮一般非軍事背景的普通平民之心理、生活習慣,因為這些活老百姓很可能會在短暫的臨時軍事訓練之後就成為你所指揮之軍隊的主要骨幹。
2.在純軍事事務上,指揮官的眼界也必須廣泛。我們確信未來的下一場戰爭必然會帶來很多驚喜,許多新點子、新武器、或著舊瓶裝新酒的改良品。裝備的不斷進步,也可能會在某個未來的時間點促成整個軍事組織的變革到來。一位未能在心靈上作好迎接未知事物成為其觀念、僅墨守舊日經驗成規的指揮官,必將步上失敗之路。指揮官必須在任何作戰計畫中,將天候狀況看的與地面狀況同樣重要。將來不論何種軍事行動中,陸空兩軍的密切合作都是極其迫切的需求,也因此一位越能理解研究空軍戰力和其技術限制的軍事指揮官,他在未來戰爭中就越能有掌握戰區之全盤眼界能力。
3.指揮官在面對其下屬並發布命令時,指揮官必須給予明確的任務,清楚地解釋其作戰的意圖,並且讓下級指揮官享有充足的行動自由,採取一切可能的手段來遂行其任務。過動中央集權化、一元化的指揮架構體系長遠來看是有害的,因為這將使下級指揮官畏懼於承擔指揮的責任,而甘於接受上層部的完全控制操縱。此外,若要確保命令與任務之傳達能夠清楚而減少誤解,指揮官對其部屬的關切用心是非常重要的環節,且指揮官也要以絕大的自信與決心來激勵部屬執行任務。任何一位指揮官,無分階級高低,都應該謹記:戰爭是人在打的,人類的天性是決定所有軍事計畫、行動、作戰成敗的終極變因所在。
_________________ 作家、史家、專家、戰略研究者;都是場面好聽話,
尼特、軍宅、嘴砲、場外亂入廚;方為吾等真面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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